肿瘤患者在用化疗之前,最大的疑虑是担心会有什么毒副反应,自己是否能够经受。而当一开始化疗以后,常常迫不及待地要问医生,我的化疗还要做多长时间?
对于已进行了根治性局部治疗(手术、放疗)的患者来说,如果所患的肿瘤有进行辅助化疗的必要,那么可根据患者可能出现转移或复发的危险因素进行排列组合,并参照拟用化疗方案的强或弱,作出为时6个月或1年的安排。当计划完成时,再作全面检查,如已无特殊情况,一般就到此为止了。
一部分恶性肿瘤,对肿瘤化疗的疗效特别好,有相当一部分患者可单用化疗或在有必要时再结合局部治疗。这类以化疗为主进行治疗的恶性肿瘤可以用化疗6~8个疗程或1年左右。
临床上更多的患者是属于中晚期肿瘤,大多已不能作根治性局部治疗。其中对化疗有一定敏感性的肿瘤可进行化疗。这类患者的治疗时间要随治疗结果和治疗目的来决定。如对控制症状、减轻痛苦、提高生活质量、延长生存时间有利,而患者的一般状况又能耐受化疗,原则上可持续化疗更长的时间。
在相当一部分恶性肿瘤,随着进一步深化研究,已分别有比较明确的化疗时限,并不提倡没完没了的长期反复化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