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疗即放射治疗,俗称"烤电""照光",是利用电离辐射来治疗肿瘤的一种方法。目前放疗使用的放射源主要有三类:
(1)放射性同位素射出的 α、β、γ射线;
(2)X线治疗机和各类加速器产生的不同能量的 X射线;
(3)各类加速器产生的电子束、质子束、中子束、负n介子束等离子射线。
这些射线都具有不同程度的组织穿透能力,当射线穿过人体组织细胞时,使细胞内部发生电离,破坏细胞内部成分,特别是直接或间接作用于DNA分子,从而抑制或杀灭肿瘤细胞以达到治疗肿瘤的目的。
近年来,随着放射肿瘤学的不断发展,放射治疗在肿瘤治疗中的地位愈显重要。至今大约60%一70%的肿瘤患者在病程的不同时期因不同的目的需要接受放射治疗。根据放疗方法不同可分为体外照射、体内照射、内用同位素三种。放射性同位素可用作体内、外照射,x线和各种高能离子射线则用作体外照射。依据病情及放射剂量,又可分为根治性放疗、姑息性放疗、术前放疗及术后放疗等。
根治性放疗系采取对肿瘤组织进行致死剂量照射,以达到与根治性手术效果相当的一种放射性治疗,多适用于对放射线敏感或比较敏感的一些肿瘤,或虽然对放射线不敏感,但肿瘤位于体表又较局限者.放射治疗作为根治方法已在一些肿瘤治疗中获得较为满意的疗效,如皮肤癌、鼻咽癌、头颈部肿瘤、乳腺癌、前列腺癌、宫颈癌、视网膜母细胞瘤、精原细胞瘤、何杰金氏病等。
对不能根治的肿瘤患者,解除症状、改善生活质量便是治疗目的。放射治疗可解除肿瘤压迫,止痛、止血等,具有较好的姑息治疗作用。对于晚期患者,姑息性放疗的目的不是消灭肿瘤,因而常在较短时间内给数次放疗,总剂量不一定要求达到肿瘤完全控制的水平。对骨转移灶尤其是溶骨性的,放射止痛效果较好。对肢体长骨病灶的放射治疗还可防止病理性骨折。肿瘤颅内转移可引起颅内压升高、痉挛或神经麻痹等,对孤立的转移灶给予局部放疗可缓解症状。对肿瘤引起的压迫阻塞,如食管梗阻、上腔静脉压迫、脊髓压迫等,放射治疗常可缓解症状。放射治疗还能消除肿瘤发生溃疡、出血、坏死而产生的恶臭,可清洁创面和止血。局部姑息治疗的效果及预后和原发灶有关,也和距离首次治疗的时间有关,对发展较慢的肿瘤,姑息治疗可以使患者生存较长时间。因此每一位晚期病人都不应放弃治疗。
放射治疗的原则是在正常组织能够耐受的条件下,最大限度地杀灭肿瘤细胞。放射治疗对肿瘤是否有效取决于多种因素,如临床分期的早晚、肿瘤局部类型和它对放射线的敏感程度、病人的整体状况和肿瘤周围组织的情况等。肿瘤对放射敏感性的高低与肿瘤细胞的分裂速度、成长快慢成正比;同一种肿瘤的病理分化程度与放射敏感性成反比,即肿瘤细胞分化程度越低对放射线的敏感性越高。临床上根据肿瘤对放射线的反应将其分为三类:一类是对放射线敏感的,如视网膜母细胞瘤、鼻咽癌、卵巢肿瘤中的无性细胞瘤、睾丸精原细胞瘤、肾胚胎瘤、恶性淋巴瘤等;另一类是对放射线中度敏感的,如皮肤癌、食管癌、喉癌、舌癌、乳腺癌、阴茎癌及子宫颈癌等;还有一类是对放射线不敏感的,如成骨肉瘤、纤维肉瘤、脂肪肉瘤、恶性黑色素瘤等。一般说来,对低敏感性的肿瘤,放射效果较差,但这并不是说肿瘤的放射敏感性与放射治愈率成正比。有的肿瘤放射敏感性高,虽然局部疗效高,肿瘤消失快,但由于其恶性程度高,远处转移的机会多,因而很难根治。在很多情况下,单纯放射治疗不能达到满意疗效,原因为肿瘤致克隆细胞较多,肿瘤细胞内在放射敏感性低或肿瘤所在正常组织的耐受性差。因此放射治疗和手术、化疗综合应用对某些肿瘤患者更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