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9月10日广东省红十字会下发粤红(1992)17号文件《关于成立广东省红十字会生命之光俱乐部的决定》。文件说:“为了联谊癌症患者,帮助战胜疾病,早日康复,经研究决定成立广东省红十字会生命之光俱乐部。强调俱乐部在广东省红十字会领导下,遵照人道主义宗旨,开展各种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活动,为患者康复作出努力。”
生命之光俱乐部是在原广州市郭林气功学友联谊会的基础上成立的。俱乐部成立后原郭林气功学友联谊会的会员全部自动转为俱乐部第一批会员,广东有史以来第一个癌症康复组织从此宣告诞生。
经过半年筹备,俱乐部于1993年3月13日在广东省迎宾馆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广东省、广州市卫生部门的领导,各界嘉宾,33个新闻媒体单位的记者和俱乐部会员代表共130多人出席了新闻发布会。省红十字会秘方长扬恩荣在会上宣读了《关于成立广东省红十字会生命之光俱乐部的决定》。原副省长、省红十字会会长王屏山发表讲话:他对生命之光俱乐部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他说生命之光俱乐部是省红十字会领导下的一个癌症康复团体,“生命之光”寓意为“癌症不等于死亡”,癌症患者同样闪耀着生命的光辉,俱乐部以红十字人道主义为宗旨,点燃不灭的生命火花,宣传防癌治病知识,使患者树立与疾病作斗争的信心,他还号召社会各界人士给予生命之光俱乐部多方面的支持,希望俱乐部越办越好。
新闻发布会的赞助企业香港天成企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文有先生等与会嘉宾先后在会上讲话或即席挥毫留下墨宝表达对生命之光俱乐部成立的祝贺。
会后《南方日报》、《广州日报》、《羊城晚报》、《香港大公报》、省、市广播电台、电视台等20多家媒体报道了俱乐部成立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