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5日从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在近期专项查处无证染发类化妆品的行动中,有省内外5家企业6个批次的产品涉嫌违法添加致癌物间苯二胺,监管部门已对其中4家广东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
日前,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完成对90家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抽检任务,共抽检81批次,检品全部送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据检验结果和对企业的现场检查情况,有省内外5家企业6个批次的产品涉嫌违法添加间苯二胺。含量均在0.09%至0.23%之间。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对4家广东企业(见表)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将标示为“北京章光101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北京章光101染发膏的相关情况通报给了北京市相关部门。
关于间苯二胺的危害及标准等问题,原卫生部化妆品卫生标准委员会委员、华南师范大学裘炳毅教授表示,我国目前对于染发类化妆品的间苯二胺含量标准,是对照欧盟2007年新标准(2007年前生产的含量在6%以内)制订的,规定不得添加间苯二胺。他同时指出,“不得添加”与“不得检出”是有区别的,因为微量的间苯二胺也有可能由对苯二胺原料带进,但是,人为地添加是违法的。
裘炳毅教授建议消费者,在选用染黑类产品时要结合自身消费需求和个人情况,仔细了解产品的说明书,并按说明书科学使用。
名词解释
间苯二胺
是一种工业染料,是一种国际公认的“三致”物质——致癌、致突变、致畸。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染发类化妆品属于九大类特殊用途化妆品之一,必须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生产中不得添加间苯二胺。对于违法生产的企业,广东将依法立案查处。
被通报的企业和产品
中山市佳丽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科威丝染发膏(自然黑)、茜丽染发霜(黑色)
中山茜丽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倩妮植物焗油黑发霜
广州市白云区小四郎化妆品厂生产小四郎染发膏(黑色)
广州市海露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伊丽卡染发膏(自然黑)
广州市白云区大荣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丹卓丽染发膏
标示为“北京章光101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章光101染发膏
2009年03月26日